以中外合办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应具备什么条件?
来源: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
时间:2018-12-11
法制社会是如今的发展方向,在通过各种法制教育的传播之下,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在不断提高,同时我国也会借鉴世界各地更加完善的案例,以更适应社会的发展,那么,以中外合办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应具备什么条件?
以中外合办报考该专业在职研究生的学员,可选院校为浙江大学,其合作办学院校为美国芝加哥肯特大学,教育资源优异,同时学员也应为本科学员,并且各项成绩优异,英语水平达到院校要求的标准,详情如下。
学员学历要求
学员应为大四的法律专业在读生,或是研究生三年级的在读学生,也可以是取得律师执照的学员,此类人群可在符合其他要求后选择报考。
专业成绩要求
以此报考该专业在职研究生,需通过所有肯特法学院在浙江大学的法律课程,4分的满分,至少应达到2.7,所以,学员需在平时保持不错的学习成绩。
英语能力要求
该院校对学员的英语能力要求较高,新托福成绩100,或者是雅思7分,如果达不到,肯特法学院也有可以进行强化培训的英语课程,学员可以报考来提升英语能力。
以上是以中外合办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,学员应该达到的一些要求,除了学历符合之外,专业成绩和英语能力也达到院校要求才可取得入学资格。
推荐阅读: